来源:圈中人2023/4/10 9:52:16
导读:《上海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佣金结算办法》发布,自2023年3月17日起实施。
近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保险学会发布《一图看懂上海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佣金结算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佣金结算管理工作,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环境,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合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反洗钱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上海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佣金结算办法》。办法自2023年3月17日起实施。
本办法所称佣金是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因开展保险中介业务,向保险公司收取的报酬。
1.协议管理:机构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应当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协议要素:佣金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限和违约赔偿责任等。
2.财务管理: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收取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
3.经营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中介业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保险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保险中介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保险公司的现金、实物或其他可用货币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等。
4.责任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佣金结算责任机制,明确佣金结算相关岗位责任。机构在与保险公司进行佣金结算时,在经由机构业务管理部门、佣金结算专员审核的基础上,必须由机构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佣金结算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批。对佣金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不当或违规行为,机构应对相关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图片来源:上海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