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秘书处2016/7/1 0:00:00
香港、澳门银行业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创新经营模式、互联网+时代的银保推动……,6月30日下午,在五洲宾馆召开的第三届银保业务交流会上,来自深港澳三地的银保专家的经验分享干货满满。据了解,此次活动由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香港一般保险代理人协会、香港人寿保险从业人员协会、澳门保险专业中介人联会共同主办,中国太平承办,近300人来自全国各地的银行、保险业界相关人士及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深圳市金融办、深圳保监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保险业咨询委员会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深圳银保未来空间广阔
截止2016年5月,深圳共有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396家,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8.8亿,其中普通寿险原保费收入67.1亿,分红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9.9亿,投资连结险保费收入137.5万元,万能险原保费收入311.6万元,意外伤害险原保费收入3674.8万元,健康险原保费收入31.4亿元。在立足于深港澳保险业融合发展的大环境下,未来深圳银保业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发展潜能值得关注。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深圳保险市场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47.55亿元,同比增长18.02%。其中,寿险公司保费收入419.69亿元,同比增长26.06%。人身险方面,银保业务保费收入153.51亿元,同比增长23.33%,占寿险保费收入的36.58%;银保渠道中,普通寿险收入为65.87亿元,同比增长46.22%。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试点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有关政策的推动下,国内多个省份已经开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通过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联动配合,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风险共担”的模式,不断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毗邻香港、澳门,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更应该有义务在银保事业上积极大胆探索和创新。
2015年,深圳市生产总值达1.75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9%,增幅分别比全国和全省高2.0和0.9个百分点;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6785.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7%,分别高出全国和全省1.6和0.5个百分点;市固定资产投资达3298.31亿元,增长21.4%,增速创自1999年以来连续17年新高,分别高出全国和全省11.4和5.6个百分点。去2015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达2542.82亿元,增长15.9%,占GDP比重14.5%。总的来看,2015年深圳经济“稳中有进、逐季向好,创新强、结构优、速度稳、质量高”成为深圳发展的新常态,其基础和后劲,为深圳金融业的发展构筑起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届银保业务交流会延续了深港澳直接对话的品牌论坛优良传统,在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历史节点下顺势召开,对引导传统银保合作摆脱浅层次的分销合作,创新共赢合作模式,走向建立融合程度更高的资本深度合作模式和战略深度合作模式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专家解读银保产品创新发展
会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信用险特约顾问黄咏诗就“中国企业信用风险趋势及展望”、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贺文艺副总经理就“互联网+模式下的保险销售场景构建”、富卫保险有限公司梁英伟业务总监就“香港银保业开拓非贷客户市场的有效模式及创新思路”、 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黄绮年区域经理就“香港高净值人群保险需求开发与管理”、 优拓联合金融培训公司黄士铨总经理就“新常态的非常态突围:招行奋进基因”、深圳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副处长就“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六个热点话题进行经验分享。
互联网+时代,如何转变传统的柜面银保销售方式?银保渠道销售模式变革的出路在哪里?无疑是此次银保交流会上最值得探讨的话题之一。随着网络的日益发达,相信未来更多的银保销售人员将转型为对保险产品的专业解读、宣传资料的设计、网络在线的及时答疑,以及利用大数据开发更加优质的客户资源,而非一成不变地在柜台“守株待兔”式的定向销售。我国银行业拥有可靠的品牌和实力,因此,在十年间,银行销售保险从无到有再到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保险业不可或缺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如果结合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合规转变销售观念,银保业务必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深圳规范银保业务销售
2015年,深圳保监局与深圳银监局就联合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印发过《关于加强银保业务销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银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银保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销售不规范等相关问题和风险。《通知》从规范销售行为、加强人员管理和强化销售监督等方面构建全方位的银保业务风险防范体系。
《通知》从“销售环节”这一核心入手,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银保业务销售行为的痕迹化管理,2016年1月1日起销售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及投资连结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需要对销售环节开展录音。《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要向投保人详细介绍保单条款、保险责任、利益演示、风险提示及中途退保的具体损失等方面内容,并进行录音存档。比如,针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需要向投保人提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有可能为“零”,同时还要参照利益演示表分高、中、低档对分红进行演示,并介绍中途投保,尤其是前几年退保可能导致的具体损失情况。
《通知》除对销售环节提出录音要求外,还围绕销售人员管理和销售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规定,销售人员应在获取执业编号后才能从事保险销售工作,要求银行将执业编号信息在营业网点进行公示,并加强销售人员诚信管理。此外,《通知》还要求银保双方的行业组织在加强自律监督、强化诚信管理,以及提供技术平台支持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形成规范银保业务管理的有效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