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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险企增资超过110亿 仍有9家偿付能力不达标
作者:常玉泉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10-7-28 0:00:00
    今年以来,保监会正式批复21家保险公司的增资计划,增资总额达到112亿元。此外,还有4家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计划获得保监会批复。增资或者发行次级债,缓解了部分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暂时性资本不足,对抵御风险以及业务开拓都大有裨益。不过,在保险公司大批增资的背后,同样能看到监管部门刚性约束的力量。 

  7月5日,保监会批复天平车险和国华人寿注册资本分别增加0.8亿元和2亿元,这是今年以来第20家和第21家进行增资的保险公司。在这批增资潮中,增资额最大的是3月份人保寿险33.85亿元的增资。信泰人寿则在半年内增资两次,增资总额0.92亿元。

  计划增资的保险公司也不在少数。今年2月底,渤海保险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了9亿元的增资计划,不久泰达股份公告称,拟向渤海保险增资4亿元。而日前,西水股份发布公告称,拟参与天安保险的股份增资,认购总价款约8.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已经获得批复发行次级债的保险公司包括生命人寿、平安财险、阳光保险集团。按照保监会的批复,生命人寿募集规模不超过15亿元,平安财险募集规模不超过25亿元,阳光保险集团募集规模不超过18亿元。

  “保费的过快增长将给保险公司带来偿付能力缺口,促使保险公司增资;此外,通过增资,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将更有底气,以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本刊顾问、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指出,增资集中在中小保险公司身上,也和监管部门加大对偿付能力监管的力度有关。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按照偿付能力,保险公司被分为3类: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为不足类公司,100%至150%为充足Ⅰ类公司,高于150%为充足Ⅱ类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类保险公司,其业务将受到限制;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需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保监会曾在3月底要求各保险公司提供各自的偿付能力报告和资本补充规划。 ”业内人士表示。偿付能力是险企拓展业务和投资的基本指标之一,而增加注册资本金又是提升偿付能力最直接的方式。因此,险企为了业务和投资,都在设法多方增资。在保费收入大增的情况下,需要提高偿付能力,这样才能保证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业务快速发展使得资本金的短板日益明显。在上半年进行增资的保险公司中,有7家保险公司前5个月的保费同比翻番,包括天平车险、信泰人寿、阳光财险、人保寿险等公司。

  不过,在多家保险公司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的同时,保监会称,目前仍有9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少数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的公司资本状况改善缓慢。部分保险公司由于保费高速增长,资本消耗较快,如果资本金补充不及时,可能会出现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问题。

  在2010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下半年保监会仍会把防范风险作为当前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要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防范风险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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