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深保中协〔2010〕349号
关于报送银保业务数据的通知
各银行保险代理会员单位:
为建立和健全银行保险代理行业信息数据交流机制,根据2010年银行保险代理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银行保险代理会员每季度应向协会报送本行的银保业务数据,由秘书处负责相关统计。业务数据使用仅限于银保会员内部,秘书处将通过邮件或协会内网进行交流。
报送时间:每季末的首月月底前。各银行保险代理会员单位应从2010年第3季度(即10月底之前报送第三季度的数据)开始报送报表。
请上协会网站(www.siia.com.cn)保险中介服务指南的“A类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指南”处下载。
报送方式:通过协会邮箱<sz-siia@163.com>报送
联系人:肖霄 83067675 陈瑶 82947196
附:银行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汇总表(一)
银行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汇总表(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银保 业务数据 报送 通知
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秘书处 打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