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深保中协〔2010〕 号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保险公估经典案例”的通知
各公估会员单位:
根据 2010年第二次保险公估高管沟通会议决定,公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已对部分案例进行了完善和点评,现已刊登在《深圳保险中介》(2010年02期)作为“标准格式案例”。为保证《中国保险公估经典案例集》按计划准时推出,现提请会员单位参照“标准格式案例”对提供的案例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参考《深圳保险中介》刊登的“标准格式案例”对本公司案例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于8月15日前重新提交案例;
二、所有案例提交单位需重新提交正式公估报告的电子版;
三、无法按要求完成重新修订完善的单位须提供该案例的正式公估报告的电子版,由编委会对案例重新进行撰写,同时该单位将在《案例集》上将注为“素材提供单位”;
四、提供案例有明显偏向保险当事人一方或者案件定性、定量有明显错误的,提供单位须及时予以撤换;
五、有其他更具代表性的案例或最新案例的可参照“标准格式案例”进行编写重新提交;
六、车险案例需提供相关现场照片,非车险案例原则上不用提供;
七、联系人:肖霄 83067675 陈瑶 82947196
Email : sz-siia@163.com
Q Q: 289720631 27088208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保险公估 案例 修订完善 通知
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秘书处 打印(2)份